四时赶山记 第72节
作品:《四时赶山记》 小狗发出奶乎乎的叫声,看似是威胁,其实毫无作用。
“和大个儿站在一起,真是喜人,不愧是父子,简直一个模子刻出来的。”
叶素萍走过来,看着一地的狗笑着说道。
霍峰守着她,叮嘱道:“狗还小,跑起来看不见,你可别被绊倒。”
“放心吧,这点事我还是有数的。”
天气冷,他们没给小狗洗澡,喂过一顿饭后就把它俩放进了狗窝。
两只狗崽子挺着圆滚滚的肚子,没什么戒心地睡了,中途醒来叫着找母狗,最后找到了大个儿,两只脑袋扎在大个儿的毛里再次睡着。
黄芽儿难得比大个儿聪明一回,趁它带孩子的时候溜进屋趴在颜祺的腿边,混到半根苞米棒子吃。
到家睡了两夜,小狗基本适应了霍家的生活,不再半夜叫个不停。
在此期间霍凌和颜祺赶牛车去了一趟镇上,花二两多买回一百斤白面,又和三家屯的屠子商量好,以后每三天来买一次肉,只要前腿。
前腿肉肥瘦相间,后腿肉则是瘦肉多,做肉馅不容易出油,口感发柴。
用买来的猪肉剁成肉馅,颜祺做了一锅猪肉大葱馅饼,还给齐家和林家送了几个,得来满满的肯定。
准备得当,只差出摊。
这日夜里,颜祺问霍凌哪天去镇上卖馅饼。
“现在天冷了,若不是大集的日子,也不知道街上人多不多。”
“馅饼生意四季都好做,你又做的好吃,只管把心放在肚子里。”
霍凌趁机摸了摸颜祺的肚子,被小哥儿轻轻扯开手。
他笑着又追上去,挠小哥儿腰侧的痒痒肉。
闹了半晌,颜祺才终于得空喘匀气。
而霍凌也说回正题,“先不想出摊的事,等你明日过完生辰再说。”
第72章 赠银镯
生辰对于颜祺而言, 是个离得很远的词了。
老家遭灾不是猝然而起的,更不是地里才旱了一年就饿得人挖草根啃树皮,最终不得不背井离乡。
至少往前数三年, 这三年里就没怎么吃过饱饭。
而即使在年景好时, 过生辰也不过等于一碗有荷包蛋的白面条。
“过了明天, 我就十九了。”
颜祺猜到霍凌定是给自己备了礼,只是猜不到是什么, 无论是什么他都高兴。
过去觉得过了十五便是大人,就该嫁人、生娃,像爷奶爹娘那般守着一个家过一辈子。
后来因着旱灾,因着逃难, 一切变得一团糟,各家尚且顾不上填饱肚子, 更不乐意往家娶一张吃饭的嘴,他的亲事就这般耽误了。
依稀记得当初刚离乡北上时, 爹娘还打趣, 说等到了关外,给颜祺说个关外的汉子。
现今此事成了真,他当年被蹉跎的亲事兜兜转转, 得了最好的结果,只可惜爹娘没福气亲眼看到。
想得多了,人就有几分出神, 眼睛愣愣地睁着,看起来并无睡意。
“还不困?”
低语在耳边响起, 颜祺下意识道:“不太困……是不是吵到你了?”
霍凌摇摇头。
虽不知小哥儿走神的缘由,但他的睡意更加浅淡,还预备趁人睡着时把镯子藏在枕头下, 怎么会现在就睡。
既然长夜无眠,合该做点耗力气的事。
带着薄茧的手指拂过胸前,一路向下到小腹,所到之处激起阵阵战栗,颜祺的呼吸乱了拍子。
霍凌下垂的发丝扫过他的颈侧和脸颊,两人越贴越近,颜祺不知何故,突然来了一股冲动——
他在霍凌挺翘的鼻尖上轻轻咬了一口。
霍凌动作一顿,大约是愣住了,片刻后才笑开。
他用尚还有些湿漉漉的鼻尖顶了顶颜祺的,动作小心,就像是两只冬夜里雪地中相互取暖的小兽。
颜祺上次见到这么互相顶鼻子的,还是黑豆和馒头。
或许因为有这样的开端,又或许因为明日是颜祺的生辰,今晚的情.事格外温柔,温柔得有些太过缓慢。
过去都是颜祺招架不住霍凌的力气,今日方知慢而缓也是另一种磨人的招式。
果然汉子天生就比小哥儿懂得多,哪怕都是第一次成亲,也总知晓如何让人一点点的松懈,最终化作一汪暖融融的水。
眼角沁出湿意时霍凌的唇瓣很快贴了上来,用舌尖抿去那一星半点的咸涩。
几番颠倒过后,颜祺杂念尽消,匆匆擦洗罢便倒头就睡,一睁眼就是大天亮。
腰腿像是年久失修的木门,感觉动一下就“吱呀”乱响。
他翻了个身,想要抱着枕头趴一会儿,双手因此顺势伸到了枕头下面,荞麦皮簌簌作响,他却在下面摸到了个奇怪的东西。
平日里他不会在枕头下放东西,从前放过木簪子,结果有一次不小心被压坏了,此后颜祺就长了记性。
今日从枕头下拽出来的东西却是个绣花的小荷包,只需摸一下,就能猜到里面装的是什么。
颜祺不顾腰酸背痛,一骨碌坐起来,把荷包捏在手里,半晌没有打开。
霍凌在门外等了许久,怀里还揣着刚刚在脚旁边咬他鞋子的小黑豆儿。
原本想着颜祺起床后发现镯子,一定会下炕出屋,他在这里等着,就是为了给小哥儿一个惊喜,哪知左等右等,都没等来人。
分明刚刚听见了屋里人睡醒的动静。
难道自己听错了,还没醒?
霍凌轻蹙眉头,对着怀里乱拱的狗崽子比了比手指。
“嘘。”
他单手把狗头按进自己的衣襟里,将屋门轻轻推开一条缝。
“吱呀——”
偏偏这两个月前上过油的木门不给面子,突兀地发出声响。
而炕上的人因此抬头看来,先看到霍凌,又看到他怀里的白爪小狗。
霍凌则一眼注意到颜祺手里的荷包,两人四目相对,一时都没有说话,却已有许多话语藏在了这无声的对视中。
“汪呜!”
黑豆儿叫了一声,紧接着门缝里又挤进来两个大狗的脑袋。
沉默被打破,两人哭笑不得地关门赶狗。
大个儿和黄芽儿刚刚出去踩了一爪子雪,屋里暖和,雪化了就是湿爪印子,混了地上的泥土太难打扫。
只有黑豆儿因为爪不沾地而获得了进屋的机会,霍凌把它往地上一放,任它满地乱转,自己则坐在了炕沿。
“怎么不拆开看看?”
颜祺抿了抿唇,“正打算拆……你就进来了。”
他在霍凌的注视下拆开荷包,里面果然是只漂亮精致的银镯。
几月前他还试过大嫂的,现今他也有了。
“来,我帮你戴上。”
霍凌按那银铺伙计说的,找了张颜祺的帕子裹在小哥儿的手上,而后才套上镯子。
镯子在手掌最宽处卡了一下,继而丝滑而过。
银镯果然能将手腕衬得秀气,镯子银亮,腕子白细,霍凌只觉自己呼吸都静了一瞬。
“怎么想起买这个?”
颜祺小声问道:“好贵的吧?”
他娘以前也有个镯子,比这个要细一点,还是他爹娶媳妇的时候他奶给的,再往前追溯,是他奶年轻时的嫁妆。
一个细银镯子传了三代人,哪怕时不时擦一擦,颜色也不亮了,后来闹起灾来,也很快进了当铺,本来还选的是活当,想着日后有了钱能赎回,哪知后来别说是镯子,人也回不来了。
“比我想的便宜些。”
霍凌实话实说,“本想打个更宽的,那伙计却说你腕子细,宽的不好看。”
霍凌捧着颜祺的手腕看了半天,怎也看不够。
“我就想着,把那银子省下来,以后再打个新镯子,或者打只簪子。”
颜祺浅笑道:“成日里干活,哪能满手戴镯子。”
“怎么不能,到时候左边一个,右边一个。”
霍凌难得说一句孩子气的话,颜祺看出他是真的欢喜,而他自己又何尝不是。
过去在老家,好些人家都只在嫁进门的媳妇夫郎生了儿子时,才肯给像样的首饰。
“好不好看?”
霍凌再次问。
“好看,我很喜欢。”
颜祺轻轻晃了晃手腕,他举起手,镯子顺着向下滑去,落入衣袖当中。
呼吸纠缠时,周遭的空气也变得稀薄……
事后只有微微泛红的水润的唇,证明着方才确实发生过什么。
……
颜祺推了推霍凌,“你先出去,我换衣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