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3章

作品:《[历史同人] 不知我哥是嬴政

    在口腔中已经混成一团的食物,带着海产品的鲜香、腌制瓜果的清脆、肉类的咸香鲜嫩、米饭的糯软弹牙、肉汁的饱满清润……

    各种独特的味道涌来,却并不混杂,反而十分鲜明,咬一口就能品出一股独特的味道。

    咬到米饭清香微甜,咬到菊芋和腌制的木瓜则酸脆开胃,咬到鳄鱼肉则嫩滑鲜香……

    还有一种薄脆的东西,跟瓜果的脆完全不同,香气比较霸道,喷发出来,能直接抵达鼻腔。

    她仿佛闻到一股焦香味。

    饭团还没嚼到中间时,还有些干,等咬到叉烧后,汁水混着米饭,稀罕的甜香占据舌尖,莫名令人精神一振。

    就像干涸一个旱季的田地,突然就碰上霖霖雨季,舒爽得头皮都在展开。

    她莫名就想起,小时候阿母带她到溪边洗头,指腹轻轻挠过头皮那种亲近、珍爱得令人眼眶发热的感觉。

    野民并不知晓,这种感觉名为“幸福”。

    此刻,高树突然发现,原来吃东西这种无聊的事情,除了补充失去的体力,维持生命之外,还能这么享受!

    她大口咀嚼,将剩下的半卷塞进嘴里。

    好吃!

    太好吃了!!

    其他拿了饭卷的人,也狼吞虎咽得厉害,三两口就把一大条鼓鼓囊囊的饭卷吃光。

    “咔咔”的脆响在山洞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活了小半辈子,她们从来没有尝过这样的味道。

    蜂蜜已经是她们吃过最好吃的东西了,若是幸运的话,几年应该能吃上一回。

    可这饭卷比蜂蜜还好吃!

    东西吃得太快,有些味道尝到了,但是尝得不是很仔细,现在想要回味,只能拼命砸吧一下嘴。

    饭卷干净,她们又不是孩子,一口接一口,根本没让汁水淌下来,连吮一下手指回味的机会都没有。

    有人感叹:“这是叶从凰城学来的做法?倒是比我们直接吃要更好吃,待会儿不如问问她怎么弄出来的?”

    要是天天都能吃到这么好吃的东西,干什么不行!

    她说话的时候,小心翼翼觑着高树脸色。

    高树神色复杂。

    把叶她们那群小崽子抓回来的时候,她就一直嚷嚷,她是去学东西,回来造福她们斗牛部落,不是要叛离部落。

    那时候她都气疯了,什么也不想听。

    现在再想起来,难免觉得脸热。

    敢情这群瓜崽崽去凰城部落,还真不是胡闹!

    许久,高树松了口:“的确比直接吃要更好吃,那你们就问问她吧。”

    不过她的脸热很快就变成了脸红脖子粗。

    盖因躲在山洞口的小孩姐,听到她们感叹饭卷好吃之后,就跳出来戳穿了真相

    “这不是部落的饭菜,是凰城的饭菜。”

    “只要去打工,一天能有两顿!”

    第89章

    知道自己被孩子算计后,高树气得满部落追着她打。

    可惜小孩姐步伐矫健,身形灵活,走位古怪,一直没被高树抓住。

    她还在人前嚷嚷“阿母作甚打我”,人后却说,“凰城部落的饭就是好吃,你自己也承认了”。

    野民没有嘲讽的意识,孩子更没有,但是听着就令人火大的作用却并不消减。

    “你给我站住!”

    “傻子才站。”

    小孩姐转头就跑,钻进首领洞里喊救命。

    高树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孩子真是从她肚子出来的吗?!!

    隔日,风她们回来教导孩子,小孩姐还跑去跟祖母告状,把事情都说了,还控诉阿母恼羞成怒追着她打。

    恼羞成怒是她在凰城学来的成语,用得十分娴熟。

    高树听不懂,但不妨碍她知道不是什么好话。

    母女俩差点儿又干一架。

    风把两人分开,按照说好的去找高树谈话:“你既然已经吃过凰城的饭,应该明白我们几个为什么选择留下。”

    高树气结,嘴硬:“不就是好吃一点,有什么特别的。”

    已经上过晚课的风,已经感觉到凰城部落截然不同的文明,有了一些思悟。

    “高树,一只兔子要是日日躲在洞里,是不知道外面有什么野兽的。”风语重心长拍着她的肩膀,“我知道你有本事,首领也看重你,想要你未来接位。可是,兔子是没办法带着羚羊躲开野牛山虎冲袭的。”

    她不是爱长篇大论的人,点到即止,在斗牛部落呆上两天,教孩子教下一任长老,教完就又跑到凰城去。

    首领只能趁她用饭的时候,跑去问她为什么总去凰城。

    “是我们部落哪里比不过凰城部落吗?”

    风笑着摸摸这个自己带大的孩子:“首领,你知道凰城部落什么样子,她的子民又是什么样子吗?”

    子民。

    真是古怪的词。

    首领不解,疑惑看着她:“我不知道,但是部落不都是那样吗?难道,她真的可以上请神灵,让羽蛇神和凤皇助她去灾避难,不愁吃穿?”

    风只问她:“我从前是怎么教你打猎的?”

    首领:“躲在暗中观察,了解它之后,再去击破它!”

    “那你已经了解凰城部落了吗?”

    首领眼神呆滞了一下。

    风点到即止,让她自己慢慢想。

    她要去休息了。

    今晚睡好一点儿,明天干活才有劲。

    过了好几日,高树和首领都没有任何动静。

    先耐不住的是高树小队里的野民,她们吃过凰城的饭菜之后,再吃部落一锅熟的饭菜,总觉得特别没有滋味。

    “高树……”同伴小声建议,“冬日我们都有半天休息,要不去凰城看看?”

    也不是要去打工,就看看也好。

    她实在很想知道凰城的人,平日都吃些什么。这些东西她们都是在哪里找来的,她们也在附近采摘,怎么就找不到这么好吃的食物呢。

    午后。

    很多人不用再干公共的事情,可以出去个人采摘。

    小孩姐趴在山洞旁边的小林子里,看她阿母徘徊的脚步,撇了撇嘴。

    同伴都在劝她。

    许久 ,高树才一脸勉为其难的模样,答应带她们一起去找果子。

    不知不觉,她们便走到凰城,看到工地上干得热火朝天的一众人。在最边上扯着绳索打版筑的四人组,便是她们部落四位长老。

    四人汗水直流,没空说话,但是脸上都有笑意。

    同伴小声说:“火长老现在似乎经常笑,她从前不喜欢笑的,大家都很怕她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……”

    “雷长老和电长老也是。”

    还有人小声嘀咕:“自从到了凰城部落打工,她们就变了。”

    四位长老里,除了风比较稳重温和一些,其他长老各有脾气,看起来都不是很好接近。

    “是啊。”有人亦小声回应,“也不知道凰城部落除了饭卷,还有什么好东西,可以让她们天天这么高兴。”

    高树脸色有些僵硬,似乎被踩了一脚似的:“呵,我倒是要看看,这凰城能有什么特别的,居然蛊惑我们阿母,留在这里不想走。”

    她扯紧腰上的绳索,正了正兽皮短裙,大步迈出去。

    走了两步,发现没人跟上,她回头看呆住的同伴,有些不自在轻咳一声,“谁愿意跟我去探一探?”

    同伴眼神一亮,全部举手,忙不迭从深草里站起来,跟着她走。

    高树话说得凛然,其实心里也有些没有底。

    距离上次前来把小崽子弄走,也才过去没有几天,凰城部落的人应该还记得她,能让她加入打工么。

    结果

    听到她们说要来打工,守着的卫士一句话不多说,直接指引她们前去什么“办公室”登记,选工种。

    这次,对方倒是用了她们的野语,就是每一个词都听清楚了,但还是不懂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还好,办公室有古骰负责。她捧着龟壳神叨叨念着什么,用力摇晃里面的两枚钱,摇出一片清脆的“叮叮”。等里面两枚钱掉出来,她就掐着手指卜算,然后双手“欻”一下高举。

    高树她们吓得往后退。

    相里娇安抚她们:“别怕,骨头只是个虔诚的羽蛇神信徒,在请示神灵为你们祈福。”

    高树:“??”

    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,听都没听过。

    “恭喜你们。”古骰起身,挨个握着她们的手掌摇了摇,“伟大的羽蛇神和祂的母亲,以及我们的神女城主,都愿意为你们赐下福泽,庇佑你们打工平安,一切顺遂!”

    相里娇在旁边水缸提起一根绿枝,沾了沾水,洒在她们身上,又掏出一枚钱,用红绳串起来,给她们戴脖子上。

    “好了,你们可以去做工了。”

    城主说了,这叫开工红包保平安,人人顺遂发大财!

    此时,东半球。

    赵国的某座大宅院里,赵闻枭终于记得自己忘记了什么事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