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

作品:《夫郎有喜[种田]

    杏叶再看背篓里的蕨菜,顿时就索然无味了。

    杏叶先看了眼虎头,大狗就趴在他身边补觉。

    小狼也困,看到杏叶蹲在溪边,只抬了下眼皮,又趴在虎头背上。一看就是彻夜未眠的。

    杏叶撩起袖子,手轻轻往溪水里碰了碰。

    溪水清澈,从黑雾山深处流出来的。水里的鱼好吃,螺也定然美味。

    这里没人来过,溪水里的螺到处都是。

    杏叶一时间捡起来,跟捡钱似的,愈发上头。

    今日程仲回来得早,走到木屋时,却看门锁着。

    程仲开门,放了东西注意到屋檐下堆着的蕨菜头,就知哥儿又找野菜去了。

    程仲寻着找去,隔着丛丛树木,发现哥儿在溪水边。

    他刚绕过树,当看清哥儿干什么时,一股火气上头。

    程仲几步跑到溪边,揽着哥儿腰往岸上一带,另一只手抓住他的脚掌,手中冰凉。

    杏叶吓了一跳,脚趾头紧紧缩起来。

    没见过阳光的脚白嫩,青筋蜿蜒,只脚背上一道烫伤疤痕,丑陋不堪。

    此时两只脚被程仲大手紧紧捏着,透着红。

    杏叶勾住程仲肩膀,抬头看他脸上满是火气,又凶又冷。

    吓得杏叶一下不敢动了。

    “谁让你下溪水的,水那么凉,大夫说的话你都不听了!”

    程仲只觉哥儿脚凉得厉害,他着急地将哥儿拎到树干上坐着,拎着衣服连带手一起就将哥儿的脚包裹起来。

    程仲气急,还想责怪,可抬头看哥儿眼眶红了,一瞬间就灭了火。

    “你……哭什么。”

    杏叶扑过去,紧紧抱住程仲脖子,安分窝在他胸口,声音颤啊颤:“我忘了,你打我吧。”

    第47章 别不要我

    杏叶自责,他记得自己分明是蹲在岸边捞的。可那螺蛳就跟故意引他似的。

    越往溪水中央走,就越来越多。

    他看着那密密麻麻的一团,脑子只有兴奋,抬脚就下去了。

    这会儿被程仲凶了,冷静下来,才觉自己犯了大错。

    比起仲哥给自己看病的银子,这点螺蛳又算什么。要是他又因此引了新毛病出来,反倒要让程仲贴更多的银子。

    杏叶想着更是难过。

    他额头贴着程仲肩膀,哽咽着伤心极了。

    程仲:……

    到底谁犯错了。

    程仲勾起一半蕨菜一半螺蛳的背篓挂在肩膀,抱着哥儿往木屋走。

    看哥儿肩膀轻颤,程仲叹气。

    “好了,我一时着急,话说重了。”

    “别哭了。”

    杏叶:“没哭。”

    他做错了,他怎么好意思哭。

    杏叶吸了吸鼻子,不承认。

    程仲步子走得稳当,单手抱着哥儿,另一只手还捏着衣服包裹着他的脚。

    虎头在后头,叼着杏叶的鞋跟上。

    树影在两人身上做画,夕阳抚过,是温暖的橘色。

    杏叶就这么被程仲一路抱回了木屋。

    进了屋内,虎头放下鞋子,欢快摇着尾巴带着小狼去林子撒欢儿了。

    屋里就剩下程仲跟杏叶。

    杏叶坐在自个儿床上,动了动被程仲握着的脚丫子。

    他记起那是一道烫伤的疤痕,惊得往回缩,却被程仲紧紧捉住。

    “有没有不舒服?”

    “没、没有。”杏叶抽不回来,都快哭了,“你不要看,不好看。”

    哥儿脚丫子小,程仲一只手可以抓住两个。

    他轻轻松开,哥儿一下往被子里藏。

    程仲倾身拉开被子,看着哥儿可怜模样。

    是哭过,睫毛湿润,眼角泛红。唇被咬得红润晶莹,眸子里还有水光。

    很好欺负。

    念头一动,程仲皱眉。

    他敛下这股奇怪的想法,问道:“有没有哪里不舒服?”

    “没有。”

    “脚那么凉。”

    “一直、一直都这样的。”杏叶看他不提及那伤疤,又怕他生气,挪到他身边,小心翼翼地勾住他手指。

    “你别、别凶我,我错了……以后不会了。”

    程仲将手往后一撤。

    哥儿垂眸,眼里惊慌一闪,着急地扑过来,急得破了声:“你别不要我!”

    程仲胸口被哥儿猛地撞过来,他闷哼一声,扣住哥儿的腰。

    听到他说了什么,撑着没将人松开,而是问道:“我什么时候说了不要你了?”

    杏叶啜泣,抓着他的手指紧紧握住。

    “我不听话,你别不要我。”

    哥儿仰面看着他,眼里泪珠不停往下流。

    偏偏哭得没多大声音,更让人心疼。

    程仲擦干哥儿眼泪,扣着他脑袋抵在自己肩膀。

    “哪有不要你。”

    “杏叶也不需要听话。”

    程仲回忆了一下,自己刚刚分明没说什么。只是生气,但哥儿就吓成这样。

    还是心里不安稳,是他做得不够。

    他轻拍哥儿后背道:“我刚刚只是着急,担心杏叶身体。说话重了一点。杏叶大人大量,不要记在心里。”

    程仲这辈子的软话都说给哥儿听了。

    他轻轻隔着被子,贴了下哥儿的脚。

    “我去给杏叶烧水,泡泡脚好不好?”

    杏叶凝着程仲的眼睛,泪水模糊了视线,但他看得到男人眼里的包容。

    啪嗒啪嗒,泪水不知怎么流得更多了。

    杏叶往程仲怀里钻,揪住他的胸口的衣裳,贴得紧紧的。

    “好了……先烫烫脚,不然又要……”

    程仲真怕哥儿在山上生病,怕得连那字眼都不敢说。

    哥儿这会儿又黏糊得紧,程仲只好提溜着人,去了隔壁。

    灶火燃起,程仲就让哥儿坐在灶前烤火。

    水烧热了,还往里扔了姜片,让哥儿烫脚。

    程仲本想出去,但哥儿却拽着他衣角不放。便只好端了凳子坐在哥儿身边,看着他把脚丫子放水里。

    见程仲看着,杏叶脚趾头蜷缩。

    程仲注意到那道疤痕,几乎遍布整个脚背。皮肤皱巴巴的,比其他地方颜色都深。

    程仲蹙眉。

    杏叶害怕,悄悄将另一只脚踩在那受过伤的脚背上。

    “怎么来的?”

    杏叶:“你、你别看。”

    程仲:“摸都摸了。”

    出口才知嘴巴快了一步,程仲恼了下自己,又道:“告诉我好不好?”

    杏叶踩着脚背,自己生自己闷气:“很丑。”

    “不丑。”

    杏叶脚丫子踩了踩水,看一眼程仲。

    “真的?”

    程仲:“嗯。”

    比起战场上所见的那些,哥儿的脚一点不丑。

    杏叶回想起脚背上的伤,微微往程仲身边挪。直挨着他胳膊,他好像才安了心。

    “是做饭的时候烫的。那会儿还小,人都没有灶台高,要端了凳子踩着才行。”

    那时候锅里稀粥做好了,他没那么大力气,盛起来时凳子忽然歪了。

    好在只倒在脚背,没伤到其他。

    “肯定很疼。”程仲道。

    杏叶没由来地就委屈,他刚烫伤的那会儿可是忍着不哭的。怎么仲哥一说,他就鼻子酸呢?

    杏叶依赖地偏头,悄悄在程仲肩膀上擦了擦眼角。

    程仲无奈。

    算了,肩膀上的湿痕多一个不多。

    他揉了揉哥儿脑袋,道:“好点没有?”

    杏叶脚都烫红了,额头跟后背微微冒汗。“好着呢,就是有点热。”

    程仲摸了下水,已经温了。

    “可以了。”

    他拿着帕子过来,递给哥儿。

    杏叶擦干,结果发现鞋没在这儿。

    程仲:“我去拿。”

    杏叶张开手臂冲着他,“你带我过去不就好了。”

    程仲看着哥儿不动。

    杏叶摇摇晃晃,“要倒了。”

    程仲只好弯腰,勾着哥儿抱起来。

    杏叶坐在他手臂上,抱着他胳膊道:“我重了吗,你都不愿意抱我了。”

    程仲:“你是哥儿。”以前情况特殊。

    杏叶:“可你是我最亲近的人。”

    程仲看哥儿挤过来的脸,微微偏了偏头。纵着宠着,哥儿是愈发得寸进尺了。

    还是怪自己。

    “未婚的男子与哥儿之间应该有分寸。”

    “可你摸我脚。”

    程仲一哽,“那是着急。”

    “你摸了。”

    程仲后槽牙痒痒,嗅着哥儿身上的淡淡香味,忍不住在他肩膀上咬了一口。

    “哎呀!”杏叶弯眼笑,一头栽在他肩膀,“你看嘛,你还咬我。”

    程仲:……

    “祖宗,消停些。”

    杏叶润湿的眼里满是笑意,心里暖融融的,充盈得整个人飘在云端。

    将哥儿送到屋里,程仲干脆没让他下床,先好好休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