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30章
作品:《[综名著同人] 木石前盟》 黛玉用手帕掩着口鼻,低声询问道:“这魔王手下喽啰,应该能有三五百个?”
灵均洞主不是普通的读书人,她是看过兵法,略懂怎么安营扎寨派人巡山,再加上对百眼窟这里的地形有了简单的了解——眼见平地上都是妖怪,监牢在深洞里,应该可以用金砖乱砸。三五百个连化形都不完全的普通妖怪,可以轻易被自己的四妖和请来的援军摆平。
辛冶道:“主人,我冷眼瞧着,这儿喽啰不超过五百人。咱们这些人足够平定它们的,只是…倘若不能尽数除掉,又要如蚁附般聚起一堆。”
黛玉当然知道这。
妖怪们已经围住雷小贞:“这小妮子长的还不赖,可惜不知死活,带进去让大王过目。”
“别废话了!自己送上门来,还想走得了?”
“嘿嘿嘿不知死活的人呐。整日里是你吃别人,今儿也轮到你被吃了。”
雷小贞一副手无缚鸡之力的样子,被推推搡搡的带到一处最大的洞口,面阔七丈,高有三丈,看不出究竟有多深。
百眼窟这里没有百姓居住,因为寸草不生,而这大洞口门口更是秃的可怜,满地碎石上浸着黑褐色的人血,还有些人油滴落在火塘周围。
倒是个吃熟食的妖怪。
“大王!有个女人自己送上门来了!还是个长得挺漂亮的女人!”
金魔王声若洪钟,在洞穴深处传出来,带着一阵阵的波动:“带进来!”
这三个字声浪滔天,几乎吹起雷小贞帽子边露出来的碎发。
雷小贞走了进去,洞穴里打扫的倒是干净,没有‘食物残渣’。一见到宝座上铺着虎皮,上面端坐着一位身穿赭黄袍、眼中没有眼白全然是黑眼珠、鹰钩鼻、薄如一线的嘴。她忽然大声说:“我夜观天象,见这边有五色云霓,望之像是王气。今日一见,大王的相貌贵不可言,龙睛凤目,气度非凡,有帝王之相!”
金魔王竟被她说的一怔,这话说在心坎上,仔细一打量,见她身上带着不少的煞气和命债,便问道:“美人平日里作何营生?”
推她进来的几个小妖怪都愣住了:“大王她刚才不是这么说的。”
“她刚刚说他爹要死了想喝口水。”
金魔王:“你早已父母双亡,扯谎来到此处,有什么居心?莫非要打劫本王不成?哈哈哈哈!”
洞窟内顿时回荡起一阵大笑声,这声音震耳欲聋,雷小贞只觉得五脏六腑为之激荡,一口鲜血险些喷了出来。
“要说钱财,有几万两银子的家财。要说武功,也是当世第一流。只没做过惊天动地的大事,不能千古留名。特意前来投奔!”
金魔王又哈哈大笑:“你不过是个凡人,有什么本事?”
雷小贞不屑道:“人有天壤之别,难道妖怪没有?大王一只手指就能把我碾碎,可是他们十个凑在一起,不是我一合之敌!”
站在金魔王身边的一个虎头妖怪叫道:“还不动手?”
林黛玉在洞外皱着眉头,飘在沙烁上方腾蛇皮的挖花皮靴,不肯落在这脏物之地。
她用了《狐书》中的秘方,原本是痴情的狐狸,把情人(不分性别及物种)的七根头发编在自己的发辫里,就能随时随地的听到情人的声音,既能在对方有危急困苦时冲过去就把人救下,也可以在对方红杏出墙时冲过去把对方抓个满脸花。现在听起来已经很糟了。
默念道:“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神通广大傲里夺尊的齐天大圣孙外公快快显圣!”
孙悟空去嘲笑了被人硬蹭并被抹黑的应龙,碰巧遇上吕洞宾,吕洞宾见大圣看起来很忙,就问他忙什么,聊了几句就一起去喝酒。
现在正喝着酒,互相出谜语逗闷子,忽然一怔:“不好,她又喊我。”
吕洞宾忙道:“先别走,快告诉我答案!”
孙悟空听她念了第二遍,真的念了孙外公,急的从椅子上跳起来:“出大事了,耽搁不得。”猴子一个筋斗云直奔人间,空中徒留一句话飘荡:“取经路上也不至于一个月遇上两山妖王…”
但凡事儿小一点,她都不能叫孙外公,没大没小的就知道叫猴哥!
一落在人间,就看到黛玉腰间挂着杀青剑,手里托着金砖,正面露迟疑之色,拿捏不好要不要下手。
洞窟里果然有个妖王,踏着地上妖怪的尸体,拉着雷小贞的手摸来摸去,很欣赏的样子。
孙悟空变了个掩鬓的金花丝草虫儿簪,揪着她头发蹲在耳畔:“我的儿,怎么喊外公来救命?”
黛玉也没料到雷小贞眨眼间就杀了三个妖怪,而且都是飞刀命中咽喉,还一脚踢飞一个,她那双手是账房先生的手,斯文白皙修长。
更没料到金魔王一见大喜,起身和雷小贞说话,忙道:“换个僻静地方我们说话。”
孙悟空眨了眨火眼金睛,将这百余个洞窟里里外外仔细看了一遍:“好黛玉,我看见了。”
有被关在地洞里一个压一个的百姓,最下面的被活活压死,上面的则被最新扔进来的人砸死。也有洞窟内关押着和尚和道士,也有被打断腿只能吐丝织布的蜘蛛、也有斩去四肢一直流血的老龟,也有不知为何正在被毒打的妖怪,还有一个大洞中幻化出极乐的仙窟,狐狸和美人蛇缠绕着几个人类。
洞窟内,雷小贞被魔王捏着手,搂着腰,虽然不在乎什么贞洁问题,问题是这妖王身高一丈、手腕有自己大腿粗,最好和大胖猫一样很小。
她在人类女性中算得上高大健壮,但是这怪也太怪了。
金魔王欲行好事,看她也不拒绝,先指着旁边的一个破破烂烂、疙里疙瘩的幢幡宝盖炫耀道:“美人你看,这是本王祭练的万魂幡。只要随手一摇,就有冤魂饿鬼弥漫天际,呵呵,凡人只见黄沙蔽日,还以为是天罚。”
雷小贞仔细一打量,终于认出这黑一块紫一块褐一块、有大有小有高有低的小疙瘩皮是什么东西,密密麻麻,比百衲衣更细密的缝合在一起。
手指在金魔王胸口凸起处画了个圈:“凡人只会做人肉包子,大王连鬼魂也不放过,真是精巧绝伦。是这东西做的不是?”
金魔王大喜:“果然聪明伶俐!凡人讲红袖添香,也不过如此!将来封你做西宫娘娘!”
“多谢大王。”雷小贞估计黛玉马上就要冲进来杀妖怪了,赶忙问:“我没见识,不知道这万魂幡凡人能不能用?”
“能用,好用的很。”金魔王轻轻的搂着新来的小老婆,就像一个人抓着美丽的小蝴蝶,争取不弄断的她的身体,大方的说:“等本王的计划实施时,你就在本王身边,摇动万魂幡,看一看人间的热闹哈哈哈哈哈!”
雷小贞温和无害的请教:“我比普通的妖怪强些,蒙大王青眼相待,感激不尽。只是不知道摇动万魂幡有什么忌讳,万万不敢冒犯。”
金魔王张狂大笑:“我这法宝水火刀枪皆不能伤!哈哈哈哈哈!”
——!!——
迟到了半个月的加更,私密马赛。
日常好写,打仗也好写,从日常过度到打仗,想的我掉头发。
第216章
金魔王自夸豪强,刚介绍了万魂幡,又指着万魂幡旁边悬挂在墙上,看似壁毯的东西:“本王考考你,你可认得这是什么?”
这壁毯的颜色并不均匀,看起来是一块一块的皮毛用奇异的金色丝线缝合在一起,看起来既不轻,也不软,疑似穷鬼做的老鼠裘。
雷小贞恭维道:“凡人中的豪富,用狐狸集腋成裘,既然是大王的宝贝,一定是用珍禽异兽做的披风。”
金魔王低低的笑了两声,伸手摸她白皙的小脸蛋,美人脸上化了点妆,化的有点丑(其实是易容):“活到了我这个年龄,你才懂。这是百妖幡。”
雷小贞的脸颊上被他尖锐的指甲划破两道痕迹,只是用一种又崇拜、又敬仰、‘老娘选对了主子’的眼神望着他:“大王威加海内,真是这些妖怪的福气。”
金魔王对此深以为然,这小美人真是句句话都说在心坎上,弯下腰,凑近了一些,仔细闻她头发和身上的气味,有个骚狐狸在西宫娘娘身边服侍:“摘下来,铺在床上,一会好叫你这美人长长见识。”
嘎嘎的狂笑一阵子,又吩咐小喽啰:“去准备两桌酒宴,本王今日迎娶西宫娘娘!”
雷小贞连忙道谢,刚想以回去打点嫁妆的名义离开,又不肯白来这里走一趟,空着手来的,岂能空着手走,现在偷是不敢偷,那就直接要吧。
佯装随手抓住他腰间的玉佩,拿在手里把玩了一下,抬头道:“大王给我个东西当定情信物?也免得别的妖怪不认得我是谁,我有多大本事,能架得住车轮战?”
金魔王原本想等腻了,就依着老样子,把她一口吞掉,更何况所谓的武林高手吃起来都很紧实。可不能被别的妖精误害了,就摘下腰间的武士骑马骨佩:“这也是一样法宝,将人头割下来,安在马身上,马头割下来,安在人身中,叫做割头大换相!天罡地煞之数的马头人骑着人头马,手执兵器,列队严肃,用来和人类的军队厮杀,是最好用的,哈哈哈哈!只要站出来就已经够吓的凡人魂飞胆散了。谁敢反抗?”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