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4章

作品:《死装酷哥A也会怀孕吗

    回过头才发现,那些美好的时光一晃而过,来不及感受就成为藏在记忆中的过去了。

    而他还是那个他,赤诚热烈的少年。

    卫疏莫名有些说不清的柔情少男心思,一种陌生的情愫在那颗冷冰冰的心里悄悄生了根。

    他想,裴曳还会记得小时候的我吗?

    不管记不记得,卫疏想,明天,和他说一声谢谢。

    为了十年前的纽扣。

    更为了十年后相遇的我们。

    作者有话说:

    第53章 试探

    卫疏表达谢谢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样。

    他一向是不爱去说, 喜欢用行动去做。表达谢意的方式也很简单,比如带对方去吃爱吃的东西。

    当裴曳早上起来问他想去哪儿吃早饭的时候。

    卫疏想起裴曳日记本中写的那家爱吃的店,说:“健康路, 云南米线。”

    裴曳知道这个店,他之前经常去吃。只是觉得奇怪, 卫疏早上通常只爱吃包子豆浆, 好端端的吃什么米线?

    由于两个人要在学校装不熟, 走的时候都是兵分两路。一个踩着滑板出校门, 一个骑着自行车, 最后在一个拐角处两人再偷偷摸摸汇合。

    卫疏每次都觉得他们偷感好重。

    汇合后, 裴曳便骑自行车载着他, 乘着早晨的清风,一起去吃饭。

    卫疏喜欢背着滑板,侧坐在他的后座, 那坐姿裴曳总调侃说他还有少女的一面。

    但卫疏不在意,他就觉得这样坐更好看, 并不管裴曳说什么。

    只是容易摔下去,他要用一只手拽着裴曳的衣服才行。

    为此, 裴曳特意把侧边的脚踩板加宽了, 这样方便卫疏那两条大长腿都能放上去, 不至于还得委屈蜷着。

    云南米线店刚开门,老板娘正在摆桌椅。

    看到他们进来,老板娘有些惊讶:“来这么早啊?要点什么?”

    卫疏在靠窗的位置坐下, 目光扫过墙上的手写菜单,说:“两碗招牌米线。一碗多加薄荷和辣子, 一碗汤底清淡些。”

    裴曳心里满是疑惑,道:“你喜欢薄荷和辣椒混在一起?”

    卫疏:“给你点的。”

    裴曳依旧疑问:“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吃多加薄荷和辣椒的?”

    卫疏掀起眼皮:“你觉得呢。”

    裴曳想了想, 露出牙齿笑道:“因为你聪明!”

    卫疏:“……”

    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就不用说了。

    卫疏今天穿着件灰色的工装夹克,衬得身形清瘦,夹克外背着个帆布运动包,拉链挂有个小狗玩偶。

    他从包里拿出裴曳的日记本,动作间,那小狗玩偶也一晃一晃的。

    裴曳发现他很喜欢各种动物类的小玩偶。

    好萌。

    卫疏将日记本递过去,就是不直接告诉他,道:“自己找答案。”

    裴曳翻了翻,找不到。

    卫疏道:“第58页,第三段。”

    裴曳回过神,连忙低头翻开。

    原来他在日记里写过,自己喜欢在早晨吃这家的云南米线。多加薄荷和辣子,也是他在日记里详细描述过的吃法。

    现实中,把日记本里每一个细节都精准描摹得不可思议。

    昨天给卫疏日记的时候,裴曳有很多的私心在里面,包括但不仅限于,他想看看卫疏到底会不会想要真心了解他,想看看对方有多爱他,会不会记得他的爱好,去宠着他。

    原来卫疏真的认真看日记了。

    不仅看了,还记住了。

    卫哥真的是口嫌体正直,还说不想看他日记,明明都爱死他了。

    裴曳勾了勾唇,得意劲又上来了,道:“哥哥,谢谢你,特意带我来这里吃饭。”

    卫疏轻哼一声,懒得理他。

    自己写的都记不清。

    怎么还要提示,才能发现我的良苦用心?

    米线很快端了上来,两个厚重的土陶碗,热气蒸腾。

    卫疏那份清汤寡水,几片薄薄的肉片沉在碗底。裴曳那份铺满了翠绿的薄荷叶和红亮的辣油,香气扑鼻。

    卫疏吃得很慢,每一口都细嚼慢咽。

    阳光从窗外斜斜照进来,在他眼睫上跳跃,那双灰眼睛时不时抬起,观察一下裴曳又一下。

    吃到一半,卫疏终于忍不住开口说他一直想问的问题。

    他语气状似十分随意,就像在聊日常:“裴曳,你还记不记得,你日记里写八岁在工地那事。”

    裴曳抬起头,嘴边还沾着红油。

    卫疏嫌弃看他一眼,丢过去张纸。

    裴曳擦了擦嘴说:“我八岁没打过工啊。”

    卫疏:“。”

    滚,对牛弹琴都没你这么耳背的。

    卫疏把日记本翻到那一页,让他看。

    “这个啊,你不说我还真忘了。”裴曳放下筷子,使劲想了想,“好像那个阿姨病得很重,她儿子很瘦小,被推倒了手流血了也没哭。”

    卫疏夹面的动作停了半秒:“还记得那小孩长什么样么?”

    裴曳努力回忆:“眼睛很大,很亮,脸上有灰。”

    卫疏心里紧了紧,道:“如果他站在你面前,能认出来么?”

    裴曳被问得一愣,摆摆手:“都十年了,小孩子变化多大啊。那时候他灰头土脸的,都看不清长相。”

    裴曳喝了口汤,没怎么走心道:“肯定认不出,我非得记得他干什么?一个陌生人而已。”

    空气安静了几秒。

    陌生人。

    帮人者无心一救,获救人牵挂一生。

    卫疏慢慢咽下嘴里的米线,喉结滚动了一下。他放下筷子,抽出纸巾擦嘴,动作依然优雅从容。

    虽然很不想承认,但不得不承认,他有些不悦。

    “也是。”卫疏声音很轻,“十年了,谁还会记得这件事,记得我。”

    卫疏垂下眼睫,看着碗里漂浮的油花,阳光在汤面上晃动,映出他自己模糊、冷硬、失落的面部倒影。

    裴曳没听清:“你说什么?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。”卫疏依旧盯着碗,“吃你的,别管我。”

    裴曳察觉出卫疏好像是有些不高兴,奇怪道:“你怎么突然问起那个小男孩?”

    卫疏没有立刻回答。

    他目光落在窗外,晨光越来越亮,街上开始有行人。几个学生说笑着走过,自行车铃叮叮作响。

    “随便问问。”卫疏转回头,目光落在裴曳脸上,“看你日记写得挺详细的,以为你记得清楚。”

    裴曳说:“怎么可能记得,我——”

    卫疏忽然站起身,轻轻踢开凳子,找了个借口说:“想吃冰淇淋了,我去买两个。”

    说完,他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走了。

    脚步很快,灰色背影在晨光里越来越小,最后消失在街角。

    裴曳望着这一幕。

    天气这么冷,怎么突然想吃冰淇淋?

    来时的路裴曳记得有一家冰淇淋店,可现在,卫疏明明走的是和那家店相反的方向。

    还有关于那个小男孩,卫疏为什么那么在意?

    他忽然想起卫疏说过自己的妈妈曾经在工地干活,难道卫疏就是那个小男孩?

    但又被裴曳迅速否定了。

    怎么可能,世界上哪有那么巧的事。

    裴曳摇摇头,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甩开。

    可面对对面空荡荡的座位,裴曳却突然也没了胃口,将勺子放在了碗里。

    他这下才发现,其实自己根本不在乎吃什么,而是和谁一起吃。

    街的另一头,卫疏靠在小巷的墙边,从领口摸出那颗纽扣。

    金属在阳光下反射着温润的光泽,齿轮纹路里积着十年的时光。

    他握紧手,纽扣的棱角陷入掌心,带来细微的刺痛。

    “不就是忘了,多正常的一件事,如果我随手救个人也会记不清啊。”

    卫疏有些不理解自己心里的落差感从何而来,他对自己说:

    “更何况那么多年了,他个白痴记不住也是应该的,我突然犯轴干什么?”

    话是这么说,可卫疏的情绪还是没由来烦躁。阳光从巷口斜斜照进来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。

    长得像他这十年用心怀揣着那枚纽扣,独自走过的时光。

    卫疏以为那是值得珍藏一生的记忆。

    结果对裴曳来说,那只是童年无数善举中的一件,模糊在时光里,连这件事都记不清。

    虽然早就安慰自己无所谓他记不记得,可当事情真正发生时,还是会有些不开心吧。

    风大了些,吹起卫疏额前的碎发,他低头,将刚摸出来的烟折成两截,像把那个夏天也折断了。

    突如其来的小情绪,让卫疏现在谁也不想见,尤其是某个——

    “卫疏!”

    裴曳的声音是特有的清亮,穿透晨风传过来。

    卫疏拿烟的手一抖,没有转身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一个人跑在这儿?”裴曳绕到他面前,双手背在身后,有点喘气道:“在干嘛呢。”